关于征集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日期:2020-10-14     来源:应急管理部    浏览:191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筹建并加强优化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拟筹建的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一切为了交易头图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为筹建并加强优化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拟筹建的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委会主要负责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应急管理术语符号和标记分类、风险监测和管控、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和应急指挥、水旱灾害应急、地震地质灾害应急、应急救援装备和信息化、救灾物资、事故灾害调查、教育培训等标准化工作。
 
本次征集范围主要包括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委会工作范围领域的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委员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坚持原则,学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3.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专业领域的专家或技术骨干,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有较高的外语(英语)水平;
5.遵守《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附件1),积极参加本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6.委员及其任职单位须符合并遵守本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7.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2),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2.请于2020年11月8日前,将纸质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4份(贴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快递至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提交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电子邮箱:14572691@qq.com;邮件主题为:第三届TC307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定,研究确定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应急管理国家减灾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院
邮   编:100124
联 系 人:宫国卓  陈厦
电   话:010-83933807  010-52811205
电子邮箱:14572691@qq.com
 
点击此处获取《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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